金华电信2024年大数据机房维护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金华电信2024年大数据机房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4CT050211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金华市大数据机房系统维保服务和公共虚拟化平台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划分】标包,共划分2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标包1:机房系统维保服务 | 动力环境保护系统;1313会议室音响及视频系统;空调维保;新风机维保;精密大型空调;精密大型空调;UPS系统维修维保;机房视频监控维护;供电系统、机柜、照明系统等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项 |
标包2:公共虚拟化平台维保服务 | 机房虚拟化平台自身软硬件系统维护、承载业务系统底层维护、业务系统承接和资源配置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1.3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服务地点:金华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5服务起始时间: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开始提供采购内容的服务。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标包1的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164433元(不含税总价),标包2的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62264元(不含税总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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