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云箱内核心设备建设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C15-W301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机柜 | 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 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
个 |
28 |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 | 北京市 |
|
2 | 智能配电柜 | 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 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 | 北京市 |
|
3 | 弱电列头柜 | 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 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 | 北京市 |
|
4 | 微模块行间级精密空调 | 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 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
台 |
4 |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 | 北京市 |
|
5 |
UPS | 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 | 北京市 |
| |
6 |
动环监控 | 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 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 | 北京市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
2.项目最高限价:426.8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终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已通过审核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45至4:45。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已通过审核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特别提示: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报价截至时间前,向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或纸质版截图)。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7月23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 北京市 。
八、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2024年7月15日9时30分,联系人:陈先生、高女士,电话: 17301072605、17812205135。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价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高女士
移动电话:17301072605、17812205135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郭先生
移动电话: 15351033930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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