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河北银行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北银行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2.维保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3.实施地点:河北银行机房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机房二: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机房三: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181号。
4.采购内容:本次对河北银行机房基础设施维保服务进行招标,主要包括三个机房,共计8台UPS设备、17台精密空调、15台大金空调,以及三套配电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须为UPS、空调设备生产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且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两个不低于100万元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或维保案例(案例须涵盖UPS设备、空调系统两部分),并能提供案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0 月 28 日9时 00分至 2024年 11 月 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报名资料,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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