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中医院磁共振配套设施及屏蔽项目已由清河县卫生健康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清河县中医院核磁屏蔽机房电路改造、屏蔽、土建装饰、设备间改造、精密空调购置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清河县中医院核磁屏蔽机房电路改造、屏蔽、土建装饰、设备间改造、精密空调购置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6 00:00:00至2022-06-2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7-06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清河县中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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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清河县 | 地址: |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王建军 | 联系人: | 王恒 |
电话: | 0319-8183680 | 电话: | 0319-731218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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