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秦安县人民法院委托,就秦安县人民法院机房精密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YGJ22095E-QAFY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精密空调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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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辅材及安装 | 2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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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预算:RMB40.60万元(人民币肆拾万零陆仟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函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标。(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失信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下同)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本次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联系李郭娟(18152016909)通过添加微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前,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00分。
3.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1005号302室(省检察院住宅小区院内)
八、公告期限:五日历天。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秦安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宋保华
联系电话:13609368940
地 址:天水市秦安县成纪大道北侧
代理机构: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郭娟
联系电话:18152016909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986号702室
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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