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Q2511004230222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2025年空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一个标段,为70台空调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包括:1.5P空调44台,2P空调7台,3P柜机12台,5P柜机1台(带来电自启动),精密空调4台,防爆空调2台。
2.2 交货及安装期
共90日历天,其中: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安装工期30天。具体安装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及安装地点
分5个区域交货及安装,分别为:湖北省长阳县隔河岩电厂厂区;湖北省宜都市高坝洲电厂厂区;湖北省巴东县水布垭水电厂厂区;湖北省利川市峡口塘电厂厂区;湖北省宜昌市城区清江大厦。各区域具体交货规格及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的空调销售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正本及验收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购人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5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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