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工业制冷设备-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工业制冷设备 (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工业制冷设备
1.2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配电室有三台变压器,导致夏季室内温度约50℃~60℃,夏季每台变压器内部温度约70℃~85℃,为保证配电间的安全运行,需购买制冷设备,要求制冷设备控制夏季室温度在18℃~25℃之间。
1.6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精密空调,包括安装、运输、焊接等后续工作,安装产生的垃圾需妥善处理。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精密空调 | 套 | 1 |
|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交货。
2.3 交货地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内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附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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