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营业网点装修配套空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5605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全省营业网点装修配套空调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全省营业网点装修配套空调项目。
2.2项目概况:精密空调(2.5匹)6台,中央空调风管机组(1.5匹)34台,中央空调风管机组(3匹)320台,中央空调风管机组(5匹)20台,新风换气机(600 m³/h风量)20台,新风换气机(800m³/h风量)20台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
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所投设备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目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3.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3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5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3.6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3.3.7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处于建设银行内部巡视、监察等调查过程中,可能严重影响建设银行声誉或权益;
(4)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3.8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3.9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区域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3.3.10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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